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科技厅函〔2020〕20 号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〔2020〕11号)的要求,现将我公司参与南京中医药大学申报的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1个项目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8日。
公示内容见附件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申报项目持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公司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。为便于核实、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江阴尊龙凯时药业有限公司
2020.06.23